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网因制作宣传短片的需要,拟定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合格的视频制作服务公司。现发布询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询价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过程控制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五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及视频拍摄、制作资质证明。
(三)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应当承诺自本公告发布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拍摄、制作视频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拍摄、制作视频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本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拍摄、制作视频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拍摄、制作视频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拍摄、制作视频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此次询价投标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复印件;
2、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或复印件;
3、视频拍摄、制作资质证明。
三、询价内容(需求)
为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网进行宣传短片拍摄、制作,具体内容为视频脚本、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方案。
四、提交方案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拍摄制作方案,合格后实施,在实际视频制作过程中应当根据业主要求进行随时修改完善。
五、中标单位确定
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视频制作草案,编制拍摄制作费用,填报报价单,由招标人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报价文件投送时间及地址:2018年10月17日- 10月22日8:30-17:00,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二楼2017室。
联系人:谢斌 电话:0571-87023900。
2018年10月17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