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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查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全天候监测3千家媒体广告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4-10-10 09:07:53
  中国网7月8日讯 “我们先严格审批广告批准文号,然后全天候对近3000家广播、电视台、报刊广告进行全覆盖、有效监测,对严重违法广告可处以3—5万元罚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在今日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出的遏制违法广告泛滥问题时作如上表述。 毛振宾说,首先是源头治理,所有医疗器械的广告都有批准文号,我们对广告的批准实行严格的审查复审和检查,广告批准主要是各个省市,对批准的广告文号在总局网站和相关省局网站可以看到。过去审查批准检查复审率是10—15%,今年我们复审率提高到20%,这是第一步从源头把审批观。 其次是加大监测力度,我们可以全天候对1000多家电视台,900多家广播电台,1094家报刊广告,可以说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具有时效性的监测。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先是按照地方负总责的原则,是哪个省的转到哪个省,现在能到地市,省里面涉及到哪个地市的直接到地市处理,我们总局挑选一些严重违法的加以督办。原则上第一步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如果还继续发布广告违法销售产品,就可以采取产品暂停销售这样一个措施,如果暂停产品销售了,还继续违法宣传销售,这时候我们就实行行政告诫,行政告诫就是监管部门和违法广告的企业统一开会,曝光他们的产品。每一个月我们都对全国严重的违法广告在总局的网站上都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进行曝光。 “下一步对已经撤销广告批准文号,采取令暂停销售,继续违法销售的并被处于行政处罚的,将来在新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里对严重违法广告可以处以行政3—5万元的罚款,采取了这些措施仍然违法销售,违法发布的,我们纳入到黑名单。”毛振宾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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